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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班子
各室职能
工作制度
反腐建言
办公室
      负责委、局机关政务和事务工作;组织起草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报告、总结、通知等文件和领导讲话,编发纪检监察工作交流和信息;督办检查上级及常委会决定的贯彻落实,协调机关有关工作,协助常委处理日常事务,对系统办公室工作进行业务指导;负责文件打印保管、运转督办及档案保密工作;保管并使用委、局印鉴;负责委、局领导重大活动的安排;承办机关财务经费、固定资产、办公用房、办公用品;负责机关后勤服务、生活福利、职工住房、医疗保险保健、车辆管理、安全卫生、计划生育、综合治理、普法教育及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信访室
     负责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电话举报;提供信访信息,筛选案件线索;督促、催办、审核转请下级纪检监察部门承办的检举、控告、申诉案件和其他重要的信访问题;承办部分上级要结果案件,直接和协助查办一些急待查明、易查易结以及打击报复举报人的案件,处理群众集体上访等突发事件;对信访工作及信访反映的突出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有关信访工作的规章制度;对本系统的信访举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提供群众反映副科级以上干部廉政的情况;负责全县纪检、 监察信访的统计上报和情况分析工作。

纪检监察室
    联系乡镇纪检监察机关的案件检查工作。负责承办乡镇由县委管理干部的违法违纪 ( 党纪、政纪 ) 和其他重要、复杂案件的核实、指导、检查工作,提出处理意见,并做好有关案件的协调工作;对乡镇案件查处工作进行业务指导。联系县级党政群机关各部门和县属企事业单位的案件检查工作。负责承办所联系部门、单位属县委管理干部的违法违纪 ( 党纪、政纪 ) 案件和其他重要、复杂案件的核实、检查工作,提出处理意见并做好有关案件查处的协调工作;指导所联系部门、单位纪检、监察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的案件统计上报和分析工作;负责对委局自办案件和全县大案要案的协调督办工作;负责对乡镇、县直部门查办案件工作进行考核,对全县办案形势进行分析,发现问题,研究对策,制定办法,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案件审理室
    审理县纪委、监察局直接立案查办的案件;审核各乡镇党委、政府和县级部门党委 ( 党组 ) 及下级纪检监察机关报批或备案的案件;审理党员、行政监察对象不服党纪、政纪处分提出的复查、复议、复审、复核案件,受理乡镇党委、政府和本机关纪检 监察室、信访室征求意见的案件;拟定审理、复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承办监察局行政诉讼中的应诉事宜,指导全县监察系统行政应诉的有关工作。

教育研究室
    负责对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调查研究、综合分析,及时反映工作动态,提出建议,制定宣传教育工作计划;负责对全县党员、国家公务员进行党风廉政教育,组织协调有关室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重大案件的新闻报导工作;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和本机关的纪检监察业务培训工作,制定培训计划,具体组织实施;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的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和干部培训工作。

党风廉政建设室
     负责综合分析全县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提出工作建议和实施方案;承办领导干部家庭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工作;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制度执行情况和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负责制奢工作;对违反规定、制度的典型案件会同有关室和部门进行查处;在委、局统一安排下,负责组织全县性或重要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对乡镇和县直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进行检查、考核;负责协调、指导、督办、查处责任追究案件;组织协调反腐败有关治本措施落实工作。  

纠风办
    负责综合分析全县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的情况,提出纠正普遍性、倾向性不正之风的工作意见;完成省市纠风办部署的各项专项治理工作;督促、检查指导各乡镇、县级各部门的纠风专项治理和行业作风建设工作;组织协调全县性纠风工作的检查活动和典型问题的查处;对典型的不正之风案件会同有关室和部门进行查处。负责编发纪委、监察局《投资环境治理整顿动态》;组织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组织协调反腐败有关治本措施落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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